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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安办函〔2018〕10号关于转发《省安委办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网络安全生产月系列宣教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5  来源:市安监局  

黄安办函201810

 

关于转发《省安委办关于组织开展

2018年网络安全生产月系列宣教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开发区)安委办、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现将《省安委办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网络安全生产月系列宣教活动的通知》(鄂安办函〔201812号)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单位要成立专班,分管领导亲自抓,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活动经费,制定活动方案,按照活动要求认真组织部署,大力动员,扎实推进网络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抓好落实,切实推进。各单位积极开展活动,明确活动内容,抓好活动落实,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积极参与应急和安全知识竞赛。各县(市)区(开发区)安委办、工会、教育等部门重点组织辖区内工矿商贸企业职工、院校师生参与答题,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发动各自行业领域相关职工等参与答题。

(二)积极选送作品参与安全文化精品博览活动。各县(市)区(开发区)按照文件要求推荐1件作品,于76日前将作品和《2018年安全文化作品推荐表》(见附件)报送至市组委会办公室。

(三)开展安全月特色活动。各单位于76日前将“安全月”期间开展效果好、特色鲜明的活动信息报送至市组委会办公室。

(四)积极开展“全国有了安全月的味儿”随手拍活动。各单位要发动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拍摄有“安全月”活动、“安全”元素或与“安全月”各项活动相关的标语、照片等,并于615日前报送至市组委会办公室。

三、严格考核,加强督办。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安全月活动,并及时报送相关工作动态及作品信息,市安委办将在活动期间开展督办工作,并将安全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联系人:汪亭     电话:6368669

  箱:hs6368669@163.com

 

附件:省安委办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网络安全生产月系列宣教活动的通知(鄂安办函〔201812号)

 

黄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522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鄂安办函〔201812

 

省安委办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网络安全生产月

系列宣教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安委会办公室,省安委会成员单位,中央在鄂企业和省属有关企业:

  现将全国“安全月”活动组委办《关于开展2018年网络安全生产月系列宣教活动的通知》(安组委办〔20181号)转发你们,并就组织开展好相关活动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高度重视,统筹推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网络“安全月”宣教活动,按照活动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强化具体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全面推动网络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开展。

二、把握重点,注重实效。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参加活动,及时反映我省“安全月”活动成效。

  (一)应急和安全知识竞赛。各单位要组织发动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在“安全月”期间登录全国安全生产月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参加答题活动。各级安监部门和工会重点组织辖区内企业职工参加答题,教育部门重点组织院校师生答题。“6.16”宣传咨询日要设置微信公众号宣传展板,引导社会公众参加答题。竞赛答题情况将在全国“安全月”活动官网公布,并列入“安全月”考核项目。

  (二)网上安全文化精品博览活动。按照全国“安全月”活动组委办的要求推选安全文化作品。各市州限推荐1件作品,于710日前将作品和《2018年安全文化作品推荐表》(见附件1)邮寄至省安监局政策法规处,并将电子版发省“安全月”活动电子邮箱。是否推荐作品及作品采用情况列入省“安全月”活动考核项目。

  (三)安全月特色宣教活动展示交流。各单位于2018710日前将“安全月”活动期间开展效果好、有特色的宣教活动信息报省“安全月”活动电子邮箱(可随每周“安全月”活动动态信息报送,推荐信息必须含图片,《2018年安全月特色宣教活动推荐表》见附件2)。《湖北安全生产》杂志社要及时把握有关活动开展情况,采编高质量的稿件,报省“安全月”活动电子邮箱。各市州和省安委会成员单位报件数量及选用情况列入“安全月”考核项目。

  (四)“全国有了安全月的味儿”随手拍活动。各单位要发动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拍摄有“安全月”、“安全”元素或与“安全月”各项活动相关的标语、条幅、宣传画、活动现场等图片,《湖北安全生产》杂志社要充分发挥通讯员专业特长,及时捕捉特色场景。有关图片于618日报省“安全月”活动电子邮箱。图片报送及采用情况列入“安全月”活动先进单位考核项目。

  三、及时报送,确保质量。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报送作品或信息,未按通知要求按时报送的不予列入“安全月”活动先进单位评选范围。要严格把关,确保优秀作品、信息及时报送,全面反映各地各单位“安全月”活动开展情况。

    联系人及电话:肖四生、陈敏 027-8736681187368232(均带传真)。

湖北省“安全月”活动电子邮箱:hbsaqy@163.com 

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360号(邮编:430046

  

附件: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网络安全生产月系列宣教活动的通知》

 

            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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