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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监局关于非煤矿山安全培训教育系统试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10  来源:省安监局  

省安监局关于非煤矿山安全培训教育系统试用的通知 

  

各市(县)安监局,非煤矿山企业、有关培训机构: 

为满足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培训及考核实际需要,省安监局组织开发了《非煤矿山安全培训教育系统》,并在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班上进行了演示和征求意见。为进一步验证该培训系统的针对性、适用性,现在全省非煤矿山系统进行试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用时间: 7月10日至10月10日。 

二、试用范围: 全省非煤矿山企业、各级安监局部门、有关培训机构。 

三、试用方式: 

省安监局编制《操作手册》,录制《操作视频》,各地组织人员对照《操作手册》登录进行试用。 

请试用人员加入省安监局建立的《非煤矿山安全培训教育系统》系统工作QQ群(群号:574964722)),在群共享文件中下载《操作手册》。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登录试用。 

登录试用操作过程中有疑难问题,及时在QQ群进行反馈,群内安排专人负责解释答疑。 

四、有关事项 

(一)各地安监部门和非煤矿山企业要高度重视《非煤矿山安全培训教育系统》试用工作,加强宣传,认真实施。各地安监部门要确定一批试用企业,确保试用企业覆盖面不低于本地区非煤矿山企业总数的10%。

(二)各级安监部门在试用期间,积极利用该培训系统开展各项执法检查工作,试用期间,凡检查非煤矿山企业时必须抽查一定比例企业人员登录系统进行考试。省安监局将把各地系统试用工作情况纳入年度非煤矿山工作考核内容。   

(三)各地在试用期间,要对系统的针对性、适用性进行评判,提出符合实际的意见建议。请各市(州)安监局于10月10日前,收集本地区意见建议,反馈至省安监局安监一处。 

  

省安监局联系人:吴英毅 联系电话:027-87365891,电子邮箱:1718706721@qq.com 

技术服务机构联系人:许士纲 联系电话:13871059012,电子邮箱:395442095@qq.com 

 

附件: 非煤矿山安全培训教育系统操作手册.doc

 

 

  

  

省安监局 

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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