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黄安办[2014]19号
关于印发《2014年黄石市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开发区)安监局,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市直管企业: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全民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落实《湖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鄂安办〔2014〕47 号)要求,制定了《2014年黄石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2014年黄石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黄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5月16日
2014年黄石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根据全省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大力宣传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养,凝聚安全发展共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加快实现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6月1日至30日在各县(市)区和市政府相关部门、有关企业同时开展。
(一)6月3日至8日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
(二)6月16日确定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宣传咨询日活动主题是“坚守红线、从严执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由各县(市)区、各部门自行组织开展,届时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对各县(市)区开展巡查。
(三)6月9日至15日为宣传教育周。
(四)6月17日至22日为应急预案演练周。
四、活动安排
(一)全市性活动内容
1、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活动。黄石日报、黄石电台、黄石电视台开设专版(题)、宣传报道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先进事迹,同时播发安全生产、社会安全、学校安全等公益广告,转播、转载国家及省有关“安全生产活动月”的相关报道。市广电局负责在黄石电视台滚动安全生产等公益广告。
2、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工作。市安委会办公室委托市安全技术学会召集安全生产方面的专家,针对不同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特点,为企业提供义务安全生产咨询,并发放安全生产学习资料和宣传用品。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举办全市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
3、开展“六进”活动。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地、本部门实际,普遍开展安全“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六进”活动。
4、专题宣传活动。在黄石日报“安全黄石”周刊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开辟安全生产新闻宣传报道专栏,集中系统地报道全市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
5、开展公益性安全生产短信宣传活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与黄石电信公司、中国移动黄石分公司、中国联通黄石分公司等电信运营商合作,免费发送安全生产宣传短信。
6、贯彻落实全国统一组织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开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专题活动,组织宣传队伍,深入县(区)、乡镇和企业;二是参加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6月3日至8日)。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盲洞·迷途》、《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4版)》、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刻度》、安全生产情景剧《平安是福》、警示教育展,举行安全教育大讨论,开展干部与矿长谈心对话;三是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6月17至22日)。各级安委会要以油气管道、矿山、危险化学品、汛期和校园安全为重点,开展政企、地企、社企联动,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安全应急预案综合实战演练;四是开展安全文化模式总结推介活动。各地区、各单位要依照各行业领域企业文化建设指南要求,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组织本地区、本单位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安全精神、理念、制度、警句征集活动,继续大力开展安全发展城市、安全社区、示范乡镇、平安校园等创建工作,夯实安全生产文化基础。
7、积极组织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全省“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安全生产有奖征文”、 “安全生产书法比赛”、“最美基层安全卫士”、“安全生产楚天行”等活动,力争取得好的效果。
(二)行业性活动
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等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安岗在行动”、“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等活动。
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结合实际开展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各级宣传部门指导各类媒体加强“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宣传报道工作,在主要媒体开设专版专栏,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安全发展战略以及安全生产大检查、暗查暗访、煤矿安全“双七条”等重点工作进行重点报道,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引导作用。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开展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平台,建立完善沟通联络机制。
(三)区域性活动
各地区、各单位既要按照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好全市性活动,也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开展具有区域特色的活动,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
六、活动要求
(一)各县(市)区、各部门、各企业要紧密围绕全市活动精心组织、积极配合,共同推进,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和运行机制,确保组织机构、人员、经费落实到位。认真制定本地、本单位活动方案,并将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系人于5月25日前报市安监局,并组织安排好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
(二)切实做好活动环境布置。在市区主要街道悬挂“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在市区主要建筑物上悬挂“安全生产月”竖幅宣传标语(各县(市)区最少要安排五幅以上,黄石大道沿街主要企业、商场要拉挂宣传标语),标语内容自定。各部门、各县(市)区、各企业要采取展览宣传、制作发放主题宣传画、悬挂宣传标语、横幅,设置公共宣传栏,群发手机短信,在新闻媒体制作专题节目、开设专版专栏、播放公益广告等形式,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在企业、厂矿、街道、公共场所悬挂宣传标语,彩旗、条幅和户外广告,厂、矿大门及厂区、车间内张贴“安全生产月”招贴画,布置安全角;在安全角设立隐患举报箱,安全宣传标签。
(三)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督导。市安委会将组织对大冶市、阳新县、黄石港区、西塞山区、铁山区、下陆区、开发区进行督导,督促各地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月”活动。活动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将活动开展情况以书面和电子文档两种方式于7月3日前报市安监局。
联系人:许先华 王 承
联系电话:6368669 电子信箱:21745596@qq.com
附件: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系人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