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冶金行业安全生产
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大冶市、阳新县、各城区(开发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成立八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通知》(黄办发电〔2017〕22号)要求,结合全市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现将冶金行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成、专家组组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冶金行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黄荆国 副市长
主 任:秦永宏 市安监局局长
副 主 任:肖家裕 市国资委副主任
胡 涛 市经信委副主任
田孝涛 市安监局总工程师
成 员:杨志飞 市发改委工业运行办主任
张功武 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
潘拥军 市交运局总工程师
汤正东 市质监局总工程师
韩 波 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蔡国鹏 市政公用局副局长
曾 国 黄石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赵宏伟 黄石中油昆仑城投燃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冶金行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市安监局总工程师田孝涛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副主任分别由市国资委、市经信委、市安监局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
二、冶金行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职责
除履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成立八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通知》(黄办发电〔2017〕22号)文件确定的冶金行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职责外,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市安监局:承担冶金行业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开展冶金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对整治成效差的地方和部门进行通报、约谈。
市国资委:督促检查所监管的冶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参与专委会安排的冶金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市经信委:履行冶金行业管理部门职责;拟定冶金行业产业发展规划和措施,推进冶金行业转型升级和技术改造;参与专委会安排部署冶金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市发改委:积极指导各县(市)区对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新建、产业升级和整合重组的冶金行业项目,做好项目备案和跟踪服务工作;参与专委会安排部署冶金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市环保局:将冶金行业环保专项整治中整治关闭、复工复产情况及时通报市安监、经信、发改等部门;参与专委会安排部署冶金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市交运局:强化对从事冶金工业用气或危货运输经营单位、车辆、人员资质、资格安全管理,督促其在运输途中及厂区内严格遵守危货运输相关安全标准;参与专委会安全部署冶金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市质监局:承担综合管理全市冶金行业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职责;参与专委会安排部署冶金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市消防支队:组织指导协调冶金行业相关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参与专委会安全部署的冶金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市政公用局:指导协调冶金行业企业“煤改气”安全管理工作;参与专委会安排部署冶金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黄石供电公司:根据属地政府或部门的申请,依法依规对拒不配合安全生产工作的冶金行业企业实施停电断电;参与专委会安排部署的冶金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黄石中油昆仑城投燃气有限公司:负责对冶金行业企业燃气供气的安全管理。参与专委会安排部署的冶金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 冶金行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专家组
组 长:1名(由市经委推荐)
副组长:3名(由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大冶有色冶炼厂、中铝华中铜业有限公司各推荐1名)
成 员:若干(应具备国家有关专业资质资格或长期在生产一线从事安全、技术管理人员)
1.电气、特种设备、消防、燃气安全专家各2家,分别由市供电公司、市质监局、市消防支队、市政公用局推荐)
2.炼铁、炼钢、铁合金、有色金属冶炼、轧钢、焦化、烧结、煤气、铸造、锻压、焊接、机械、涂装等安全专家。由湖北新冶钢、市冶金建材行业协会、大冶有色冶炼厂、黄石新兴管业、中铝华中铜业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在上述专业范围内每家推荐不少于3人;大冶华鑫实业、山力板带、新冶特钢、旺成新材料等4家企业在上述专业范围内每家推荐不于2人,湖北日盛科技、友利特钢等2家企业上述专业范围内推荐不少于1人。
3.另在全市安全中介机构中确定3名专家。
专家组负责审查制定修订全市冶金行业安全检查、风险管控标准;参与专委会安排部署的冶金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备注:1.请各有关部门和企业按本单位指定推荐专家数并填写专家推荐表,于4月15日前报送至市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请各成员单位对专委会组成修改意见情况及确定一名联络员名单(所在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于4月1日前报送至报送至市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之蓬,电话:6358581,邮箱:40793474@qq.com。
附件:
黄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冶金行业专业委员会
2017年3月28日